为规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,确保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印章的保管
1、办党组印章、办公室印章由综合科统一负责管理,存放保密室的密码专柜,并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。管理人不得将印章自行委托他人代管。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。
2、业务专用章,由各科(中心)指定专人负责保管。
3、因机构变更或撤销,印章一律交办保密室统一封存或按规定销毁。
4、印章不准携带出办公室,不能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管。确需在外使用印章时,要在确保印章使用安全的情况下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人员带印,并由带印人使用。如有违反造成丢失或被滥用、盗用,要追究承办人和批准人责任。
二、印章的使用
1、党组印章:仅限于党务方面使用。使用党组印章,须经党组书记批准后,才能使用。
2、办公室印章:仅限于行政事务使用。一般性行政事务或一般性上传下达公文,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,才能使用;重要行政事务、请示、报告和一切涉及到经济、工程等方面的合同、协议,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意见,然后由办公室主要领导批准后,才能使用。
3、业务专用章:使用业务专用章的批准权限由各科(中心)按照既方便工作,又便于监督、专章专用的原则自行制定。
4、凡经领导签字的文件、函件等,要按规定的份数用印。保留领导批示原稿,并在文件的底稿上加盖印章,表示该文已经印发。
5、用印必须填写《使用印章登记表》。包括:用印日期、编号、内容摘要、批准人、用印单位、承办人、用印数及留存材料等。除了办机关的介绍信有存根不用登记外,其它每次用印都应登记。用印登记材料在年终时应整理后立卷归档。
7、出据办公室介绍信,必须经办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,使用统一印制、统一编号、带有存根的介绍信笺。在填好存根和介绍信后再用印。
8、《使用印章登记表》和介绍信存根,要妥为保管,以备查看。
9、使用印章原则上不准盖空白凭证(公函)。确因工作需要须盖空白凭证(公函)的,必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使用。否则,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办人和印章管理人负责。
10、印章要保持干净卫生,用印要清晰、端正、美观,不得颠倒。凡是在落款处加盖的印章都应端正地盖在成文日期上方,并做到上不压正文,下压成文日期年、月、日中4—7个字,即“齐年盖月”。
11、落款名称必须与印章一致,不符合者拒绝用印。属“代”性质的应注明“代章”二字。
三、对印章管理人员的要求
管理印章的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,要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严格保密制度。用印前,必须做到“四看”,即:一看领导批示是否同意发文或用印;二看打印件与底槁是否相符合;三看用印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;四看排版、印刷质量是否符合要求。对审批手续不全或不符合用印规定的,应拒绝用印,并向有关领导汇报,杜绝稀里糊涂盖印。工作不负责任,造成后果的,要追究执掌印章工作人员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