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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车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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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使综合楼院内住户有一个安静、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,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,特制定以下停车管理规定,望各位停车的同志自觉遵守。

一、车辆停放由门卫指定位置停放。

二、每辆车每晚交停车场地和卫生费2元(按月一次性交40元,请自觉交到门卫处),院内住户停车可免交。

三、车辆安全车主自己负责,丢失物品门卫一概不负责。

四、每日早6点至晚12点半开门,望按时停放。     

 

 

市人防办门卫

 

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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